关于2020年清明节假期安排的通知

各院、部、处、室、所、中心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9〕16号)和学校校历安排,2020年清明节假期为4月4日至6日,共3天。

请各单位(部门)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妥善安排假期值班;提醒师生员工提高安全意识,严防发生意外事故;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,须在第一时间报告,妥善处理。

学校总值班室电话:58909039、58909159


学校办公室

2020年3月30日